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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快推進蘇州工業園區世界一流高科技產業園區建設,進一步加大高層次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引進力度,不斷提升園區創新源地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加快推進蘇州工業園區世界一流高科技產業園區建設,進一步加大高層次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引進力度,不斷提升園區創新源地、產業高地建設水平,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決定啟動第十二屆蘇州工業園區科技領軍人才創新創業工程的申報工作。
蘇州工業園區科技領軍人才項目給予創業人才團隊最好不超過500萬元的科研經費和100萬元左右的住房補貼,進一步推動蘇州工業園區科技創新與高端人才集聚,優化自主創新和科技創業環境,打造國際領先的科技創新高地、人才高地和產業化高地。
(一)創業領軍人才(重大領軍、領軍、成長、孵化)項目需滿足:
1、申報企業原則上應于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園區成立或擬在園區注冊成立;
2、創業領軍人才(重大領軍團隊、成長)項目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創業領軍人才(領軍、孵化)項目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
3、申報人應為創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個人實繳出資額不少于3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并且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自然人第一大股東是指申報人認繳數額在注冊資本的比重****且在實收資本中出資****(法人股東不計入排序);
4、申報企業需在獲得稱號兩年內將企業總部設立在園區,作為企業融資和未來上市主體,并控股其他已存在的關聯企業,銷售收入、繳納稅收皆以園區總部為承載對象;
5、申報人一般應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
6、特別優秀的項目可適當放寬條件。
(二)創新人才項目需滿足:
1、申報人原則上應于2015年1月1日后在園區工作或是即將引進到園區的人才,引進后能全職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
2、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在行業領域有突出業績者,有5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崗位工作經歷,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3、申報人所在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由國內外院士、******專家、各級科技領軍人才創辦;
(2)園區內科技類上市企業(含新三板);
(3)國家或省認定的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軟件與集成電路企業等;
(4)擁有企業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技術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省級以上企業創新平臺;
(5)優先支持本人有資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企業高薪聘用的人才、科技類上市企業引進的人才。
4、特別優秀的項目可適當放寬條件。
注:本次申報鼓勵園區歷屆各級科技領軍人才、專家實名制推薦項目。
申報起止時間:2018年1月29-4月1日。
以上信息為2018年的蘇州工業園區科技領軍人才申報通知的節選內容,具體要求以當年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