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紅旗鄉生產富硒枇杷,能否申請“紅旗富硒枇杷”地理標志商標?
核心提示:答:不可以。
“硒”是一種對人體有益的微量元素。我局經研究決定,對含“硒”或“富硒”文字表述的地理標志商標申請,滿足以下條件予以初步審定:
答:不可以。
“硒”是一種對人體有益的微量元素。我局經研究決定,對含“硒”或“富硒”文字表述的地理標志商標申請,滿足以下條件予以初步審定:
(一)指定使用商品的生產地域范圍在國家確定的自然土壤含硒或富硒地區;
(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對指定使用商品的硒或富硒含量已有明確的規定;
(三)使用管理規則中指定使用商品品質特征表述有明確的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硒或富硒含量的指標,且明確表述該指定使用商品含“硒”或“富硒”是在生長過程中從自然土壤中吸收。
對于指定使用在沒有含“硒”或“富硒”國家或行業標準商品上的含“硒”或“富硒”的地理標志商標,以及指定使用在有含“硒”或“富硒”地方標準或企業標準的商品上的含“硒”或“富硒”的地理標志商標,因硒含量無法統一,為保證地理標志商品的特定質量,維護地理標志商標信譽,更好地引導消費和保障食用安全,以“易使消費者對商品原料或品質特點產生誤認”為由,依法予以駁回。
目前,僅有“大米”和“茶”有明確的富硒行業標準。因此,“紅旗富硒枇杷”不能核準為地理標志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