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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根據《蘇州市吳江區轉型升級產業政策的若干實施意見(修訂)》(吳發[2017]39號)精神和《吳江區科技領軍人才計劃實施細則》(吳人才 [2018]6號)的規定
1、吳江區科技領軍人才計劃的申報背景
根據《蘇州市吳江區轉型升級產業政策的若干實施意見(修訂)》(吳發[2017]39號)精神和《吳江區科技領軍人才計劃實施細則》(吳人才 [2018]6號)的規定。
2、吳江區科技領軍人才計劃的扶持政策
按照《蘇州市吳江區轉型升級產業政策的若干實施意見(修訂)》(吳發[2017]39號),給予創業人才100-200萬元科研經費,給予創新人才50-100萬元的科研經費,給予創新團隊100-200萬元的科研經費,對諾貝爾獎獲得者等國內外頂尖人才的創新團隊,一事一議,分年度給予300~500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并給予創投、科技金融等資助。
3、吳江區科技領軍人才計劃的申報條件
(一)創業類
1.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技術成果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領先水平,具有較好的市場前景和產業化潛力。
3.有豐富的創新創業經歷,具有較強的企業經營管理能力。
4.為所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在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現金出資不少于10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且本人已實繳貨幣出資在企業注冊資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冊資本超過1000萬元的放寬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在注冊資本中認繳金額****且在實收資本中實繳金額****)。優先支持注冊資本超500萬元,個人占股50%以上,實收資本比例超50%的項目。
5.2016年1月1日后來我區創(領)辦的科技型企業(完成工商注冊登記)的主要負責人,每年在企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優先支持全職來吳創業的人才(團隊)。
(二)創新類
1.擁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國內外大型企業、高校、科研單位關鍵崗位3年以上相關研發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突出的業績,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
3.2016年1月1日后引進到企業工作,引進后能連續為企業服務3年以上,且每年在企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優先支持全職到企業工作的創新人才。
4. 用人單位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蘇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倍(24萬以上),必須依法繳納個稅、社保,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和薪酬發放的銀行流水為準。優先支持本人參與項目投資、有資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創新人才,鎮區已經資助25萬元以上的企業引進的創新人才。
5.引才企業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國家“千人計劃”、省“雙創計劃”、蘇州“姑蘇人才計劃”、吳江“科技領軍人才計劃”資助過的企業;國家或省認定的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農業科技型企業、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信息系統工程監理企業、軟件企業、動漫企業等;擁有市級以上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服務平臺的規模型科技企業。
(三)創新團隊
重點支持以我區重點產業和新興產業企業為主體,擁有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創新成果,具備突破重大技術問題的持續創新能力或成果轉化能力的團隊。需具備下列條件:
1.團隊由領軍人才和相關核心成員組成,至少3人以上。團隊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
2.領軍人才應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1964年1月1日后出生),在國內外相關領域具有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領域、本行業前列,業績突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稅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蘇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的3倍(24萬以上)。領軍人才必須具有一定的人才資質,比如吳江科技領軍人才、姑蘇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省雙創人才、國家千人特聘專家、國家萬人計劃人才、中科院院士、長江學者等。核心成員必須符合科技領軍創新人才個人基本申報條件。
3.創新團隊于2016年1月1日后被引入吳江,團隊應已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工作合同,每年在企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并依法繳納個稅社保。
4.引才企業應具備同創新人才引進企業的資質。
4、吳江區科技領軍人才計劃的申報時間
第一批(上半年度)申報受理時間為4月25日-5月15日;
第二批(下半年度)申報受理時間為9月25日-10月15日。
以上信息為2019年的吳江區科技領軍人才計劃申報通知的節選內容,具體要求以當年通知為準。